2005年12月2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我国为地下水及饮用水源地加“盖”
顾瑞珍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27日表示,环保总局将加快制定并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国家战略规划,切实推动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进程,改善地下水和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建立安全供水的保障体系。
    未来25年,我国水环境将面临新一轮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巨大压力,成为能否遏制我国水环境质量恶化的关键时期。据了解,自去年开始,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全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这两个规划主要以我国地下水污染及饮用水源地环境现状调查为基础,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以国内外先进技术为支撑,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科学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国家战略。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全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目的在于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解决危害地下水和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的重大问题。技术大纲拟安排辽宁、江苏和重庆等8个省(区)市开展试点工作,为国家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以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积极的借鉴和有力的支撑。